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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50亿元商品被盗没“法”管吗

1998-11-26 来源:文摘报  我有话说
据有关方面估计,去年,全国零售企业竟因商品被盗而损失250亿元以上!面对偷盗商品的行为,少数执法者认为这是“小事”,不愿意管。多数执法者虽然想真正管管这种事,但毕竟执法必严的前提是有法可依。按照有关法律条文,盗窃公家财物的,只有“数额较大的”或“多次盗窃的”才够得上犯罪。用法律准绳一衡量,小偷小摸者虽犯了法,但却够不上“治罪”。

执法部门无奈,违法者则更肆无忌惮。在万般无奈之下,一些商家做出了“偷一罚十”、”对顾客搜身”、“让偷盗者店堂示众”等“惩罚”措施,然而这些“惩罚”举动要么被定违规,要么被判违法,商家陷入更大的无奈之中。

面对盗窃者,执法部门不能“治罪”,商家又无权对其“惩罚”,那么靠什么来震慑这种不法行为呢?当务之急是有关部门尽快制定相应的法规,依法保护经营者的利益。

(《中国商报》98.11.19刘跃波文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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